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227号 2006年12月22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即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村新五件实事是上一轮农村五件实事的延续与扩展,是一项全市性、综合性的工程,涉及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新五件实事所要解决的问题,集中反映了农村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符合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是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民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工程,是实现农村基本现代化目标的基础工程。我市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总的要求是:标准高于全省、进度快于全省,力争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让广大农民早日得到实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出成效。各级政府对做好本地区的农村新五件实事负总责,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各地要根据市里提出的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抓紧制定本地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建设的具体规划,对每一件实事的实施进度进行分解、细化,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推进新五件实事工程顺利实施。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足额落实新五件实事配套资金。要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时间要求,进一步落实关键措施,强化目标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加快实施进度。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难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农村新五件实事取得实效。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良好氛围。市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有关工程牵头责任部门,要主动负起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督促指导,抓好检查考核,推动农村新五件实事有序开展。
对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各级政府每年要向上级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市政府每年组织检查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一、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二、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三、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四、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五、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一: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00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全市农村五件实事之一,作为本届政府任期目标加以推进。至2005年底,全市共建成农村公路1337公里,行政村灰黑化等级公路通达率达到98%,受惠群众达到200多万人,为无锡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了贡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时期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农村公路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保障。全面实施完成农村道路通达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全市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我市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立足将农村公路延伸至规划的集中居住点(规划村),全市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65公里,其中县至乡公路50公里,乡通乡公路50公里,至规划集中居住点(或工业开发园区)的道路165公里,同时改造农村危桥696座。通过五年努力,同步完成规划集中居住点的道路建设,实现真正的“村村通”,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良好的道路基础。
2006年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是:着力加快县通乡、乡通乡农村公路建设,完成第一轮规划中宜兴市剩余通村公路项目,实现100%的村村通灰黑路;认真实施“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加大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示范村村内主要干道硬化达标的建设力度,加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力度。具体目标是:全年完成投资2亿元,建设农村公路100公里,改造各类危桥150座。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十一五”建设规划研究。在新农村总体规划确立的基础上,按照201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坚持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结合村镇调整和农村“三个集中”的推进,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山水林田治理需要、小城镇建设需要等要素,完善“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使之更符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需要。
(二)坚持统筹安排、稳步推进。首先重点建设县通乡、乡通乡公路,完成第一轮规划中剩余的通行政村公路,全面完成本届政府任期内农村公路建设目标;重点推进至规划集中居住点的农村公路建设及部分“断头路”建设。坚持路桥同步改造,加大桥梁改造力度,至“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任务。
(三)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按照市政府要求,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积极争取省交通厅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补助,特别是对桥梁改建项目的资金补助。
(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加快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的研究,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管理与养护体制。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农村公路管养正常化、规范化。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分级负责,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各级交通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分解责任,分级负责,确保落实到位。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国土、农林、水利、审计、地税等部门的配合,围绕省、市要求,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二)坚持科学发展,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坚持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统筹安排,有序建设。首先确保第一轮规划中的项目实施到位,同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布局和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好集中居住点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坚决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水平。要把重点转入县通乡(镇)公路和乡际公路以及桥梁的新改建上来,转移到解决农村公路的“断头路”上来,最大程度地完善农村路网,改善农民交通条件。在建设标准把握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修实用之路: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发展状况、地质地形特点,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科学选用技术指标;修安全之路:在注意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行车安全性;修资源节约之路:落实最严格的土地保护政策,注重环保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实现农村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的和谐。
(三)坚持政府投入,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关键是落实好筹资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减轻农民负担。省政府明确农村公路建设省对苏南不补助。考虑到我市农村公路密度已排在全省前列,主要任务已在第一轮农村公路改造中完成,“十一五”农村公路的建设主要是“拾遗补缺,完善路网结构”,因此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仍由各市(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视完成情况对市辖区列入第二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道路、危桥改造进行以奖代补,以奖代补标准为:农村公路为10万元/公里,危桥改造为5万元/座。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确保财政投入,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把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向农民筹资摊派,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四)坚持质量第一,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从第一轮1337公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检查情况看,总体质量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要继续把建设质量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首要任务,改进和研究加强质量管理的新办法。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质量责任,使农村公路建设各项程序和规定制度化、规范化。在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抽查检测的基础上,市将对各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组织定期检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既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又要规范标准审核程序,确保农村公路质量不出问题,努力把农村公路建设这件实事办得更好、办得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