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街道(镇、乡)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街道(镇、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服务场地,统一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在劳动力资源调查管理、就业援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协助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全面落实在社区(村委会)聘请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规定,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工作经费,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四)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2008年底前,要建成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联通的与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联网的信息系统,实现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街道要建设远程可视招工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网站,强化网上职业介绍服务,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和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企业用工情况抽样调查活动,用人单位要积极配合。
五、切实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素质就业
(一)加强职业技能综合性培训基地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作为推进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综合竞争能力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综合性职业技能训练基地,把湛江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建设成为具有开展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在职职工培训和考核鉴定等多功能的综合性示范基地(公共实训基地)。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的就业训练中心或技工学校,创建具有上述功能的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把培训机构向镇(乡)延伸,形成层次结构合理的职业培训体系。
(二)大力组织实施劳动者技能振兴计划。全面实施“湛江市农村青年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水库移民、转产渔民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初级技能培训,力争到2007年底全市培训农村劳动力18万人以上。进一步完善智力扶贫长效机制,落实省财政每年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就读的技工学校。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对企业在职员工开展岗位技能晋升培训。全面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从2006年起三年内每年培养中级工60000人,高级工7500人,技师以上技能人才1500人。要建立由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协调指导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