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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湛江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加强湛江军事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湛江军分区司令部关于加强湛江军事志编纂工作的通知
(湛府办〔2006〕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各人武部:

  根据《省军区军事志续修工作规划》要求,为做好我市军事志编写工作,经市人民政府、湛江军分区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军地协调,增强保障力度。军事志编纂是一项系统复杂、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人武部在实际工作中,也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将军事志纳入地方志编纂工作中,提高志书质量,加快编纂进度。

  二、进一步加强军事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军事志编纂工作主要由军分区牵头负责,承担编写任务的单位要适时调整补充军事志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分管军事志工作的领导要及时了解本级工作情况,并且按照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军事志编纂工作规定>的通知》明确的职责和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三、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军事志续修工作的任务与要求。军事志编纂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要对续修工作加以认真研究,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和要求。无论上届志书编修任务完成与否,均应在续修期间一并完成。在完成本级地方志军事篇的基础上,军事志均要单独成书,有条件的人武部对军事志要以公开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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