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部门要全面实施海水产品标准化管理和养殖标准化,保证海水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广泛开展海水产品养殖标准化工作,建立一批海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促进安全、优质、高效海洋养殖业和水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烟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食品卫生、药品和烟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监督、指导、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及食品、药品、烟草生产、经销企业贯彻国家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工商部门要围绕规范和繁荣市场抓好质量工作,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市工作的要求和成果,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环保部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严格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制度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联合质监部门积极推动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经贸部门要加大企业清洁生产的推广力度,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全市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对外经贸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推动企业争创出口名牌产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本地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检验检疫部门要大力促进出口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帮助重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取得国家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积极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出口优检办法,扶持一批重点出口企业;要重点把好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以及进口量大、质量不稳定的进口商品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质量关。
质监部门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政府起草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同时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市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行业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工业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