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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全市烟花炮竹行业整体退出意见的通知


  (三)烟花炮竹行业的规模小,分散经营,安全监管难度大。我市烟花炮竹生产企业都是规模小的民营集体企业,分散在各县(市、区)生产。2004年生产总值仅为4263万元,只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0.068%,对我市经济的贡献很小。由于企业规模小,生产又比较分散,使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难度大。这一生产行业的退出对全市经济发展影响不大。

  (四)烟花炮竹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安全系数低,很难保证生产安全。目前,我市大多数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存在工艺、技术、设备落后,工人素质不高,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手段不高,操作规程不完备等问题,随时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近年发生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操作不规范,引起炮竹爆炸而造成人员伤亡。即使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也无法改变这一生产行业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人工操作大量存在,安全事故难以避免。

  三、我市烟花炮竹生产行业整体退出的实施意见

  (一)市成立烟花炮竹生产行业整体退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烟花炮竹生产行业整体退出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赵志辉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庞竹友任副组长,市经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各1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统筹协调全市烟花炮竹生产行业退出工作。

  (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东海岛试验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相应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组织实施辖区内烟花炮竹行业的整体退出工作,确保于2006年上半年完成辖区内烟花炮竹生产行业的退出工作。市将于2006年7月组织工作组到有关县(市、区)检查落实情况。

  (三)落实责任,加紧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市烟花炮竹行业的整体退出工作,由烟花炮竹企业所在地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按省、市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进度,确保辖区内烟花炮竹行业整体退出任务按时完成。

  (四)认真做好关闭企业的善后工作。各级经贸部门负责制订烟花炮竹生产行业退出规划,指导充分利用好退出企业的土地资源,搞好企业转产转行;各级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取缔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及处理好企业烟花炮竹半成品、成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对关闭企业职工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对转产、转行企业在税收、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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