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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三小”场所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3)小娱乐场所: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牌室(含麻将房)、桌球室、美容美发店(院)等。

  2.治理要求

  (1)不在“三小”场所内住人;
  (2)不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3)不锁闭、封堵、占用安全通道和出口;
  (4)确因需要设置的厨房采用实体砖墙与其它场所隔开;
  (5)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置灭火器;
  (6)有人值班的场所设置逃生出口;
  (7)小娱乐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要配置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有治安防范要求的门要安装使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对无法设置消防水池的小型娱乐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系统;对已投入使用、一时难于加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小型公众聚集场所,要安装使用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要求配足灭火器材;
  (8)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建筑或场所,疏散出口不足的,要求使用单位配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增加人员疏散设施;
  (9)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整治其他火灾隐患。
  (二)城中村
  1.治理范围
  城中村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桑拿、足浴、发廊、出租屋等公众聚集场所、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场所及无通道、无间距、无消防水源、无消防设施场所。
  2.治理要求
  城中村所有公众聚集场所要配置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有治安防范要求的门安装使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出租屋等场所设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对无法设置消防水池的小型公众聚集场所安装简易喷淋系统,对已投入使用、一时难于加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小型公众聚集场所,要安装使用独立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要求配足灭火器材。

  四、专项治理工作步骤和措施

  城中村及“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5月8日-5月15日)。市政府拟在5月份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城中村及“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并在新闻媒体公布专项治理的范围和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并组织召开本辖区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地应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消防宣传,营造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5月份要集中开展一次“百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在本部门、本行业内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授消防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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