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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1.农村经济发展。
  --切实稳定粮食生产。“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750万吨,棉花总产50万吨,油料总产145万吨。严格保护6606万亩基本农田,确保水稻面积3000万亩、总产330亿斤以上。
  --继续推进结构调整。到2010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三次产业产值的比例调整到5:80:15,农业产值中的种植业与林牧渔业产值的比例调整到40:60,种植业中粮食与经济作物的比例调整到50:50;养殖业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48%;特种水产养殖产值占水产养殖产值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肉类总产350万吨,水产品总产450万吨。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到2010年,全省优势农产品生产总量占农产品总量的75%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种植业基地面积和养殖业生产总量比例分别达到80%、70%以上;农产品出口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0%;建成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标准化农业示范区,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
  --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突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一五”期间,龙头企业的数量、带动种养基地面积和农户数量3项指标年均增长10%,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的销售收入、利税总额和出口创汇3项指标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0.8:1,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200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占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方式,大力发展“万村为农服务社建设工程”,积极扶持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发展,到2010年农村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提高到15%以上。
  2.农业保障体系。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到2010年,改造中低产田900万亩,治理高沙土及废黄河滩地200万亩,开发利用丘陵山区50万亩,改造采煤塌陷地15万亩,新围垦滩涂40万亩,新增耕地28万亩,开发利用已围垦区40万亩。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逐步建成多种所有制、多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
  --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抗灾能力。大力开展河道清淤,实施灌区改造、圩区治理、丘陵山区水源建设,80%以上基本农田实现旱涝保收。
  --加快气象建设。建立健全“江苏省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农业气象信息服务、农业产量气象预报的气象保障业务服务体系。加强对气象为农业生产过程和防灾减灾服务中的气象科学问题、技术保障、业务应用的研究。
  3.农村生态环境。
  --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0%,活立木蓄积量达到80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资源管理得到加强,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发展道路;初步建成资源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稳定、优质高效的现代林业体系,城乡生态面貌明显改善,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
  --提高水资源保护能力。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5%以上。供水水源保护得到明显加强,基本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实行水量水质联合调度,遏制水质恶化趋势,逐步改善河湖生态。严格执行地下水超采区禁采与控采,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机制,减少水土流失。
  --推进生态农业县建设。以创建生态农业县为抓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生态农业。在抓好已有2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生态农业试点县的同时,“十一五”期间再建设13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到2010年,全省力争有60%的县建成生态农业县。
  --综合整治小城镇和农村环境。制定实施城镇和乡村环境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功能分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实现污染物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新型示范小城镇、生态村、康居示范村创建活动。结合沼气建设,控制人蓄粪便污染,农村改厕、改圈、改厨户达到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蓄禽粪便污染治理达到国家标准,综合利用率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有定点存放处理措施;控制水源污染,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农田灌溉水和养殖用水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到201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新型示范小城镇。
  --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倡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发展大中小型沼气工程,实现农村废弃物资源化。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及时清除回收难降解的残膜。到201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4.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到2010年,全省建设和改造农村乡村公路达到4万公里,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达到100%,建成出行便捷的农村公路网。
  --全面完成农村改水。到2010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对居住特别分散、难以通上自来水的农民家庭,采用打手压井或建蓄水池等有效办法,切实改进其饮水条件。
  --全面改善农民居住和通信水平。到2010年农户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其中钢混、砖木结构住房比重达到95%以上。通电话农户比重达到80%以上,互联网上网用户比重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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