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湛府办〔2006〕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湛各单位:
为了巩固我市市容“百日整治”成果,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营造齐抓共管市容环境卫生的局面,市政府于3月13日至16日,组织市市政园林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市爱卫办等单位组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制工作检查组,分成6个小组,检查与市政府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书》的120个市直机关、团体、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湛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部分责任单位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工作十分重视,把抓市容环境卫生当作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常抓不懈。在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管理工作中,大多数单位庭院卫生状况有明显改善,责任街日常管理工作到位,生活区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工作成效明显。经过综合评定,受检单位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有36个,成绩较好的单位有37个,达标单位39个,需要整改的单位8个。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大多数单位成立市容环境卫生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具体,检查到位,层层落实。其中市地震局分工一名副局长专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目标责任工作,在抓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的同时,还想方设法抓好责任街管理,坚持每月清扫责任街,主动与责任街的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共同抓好责任街的环境卫生工作。
(二)注重制度建设。一些单位制订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坚持办公场所、庭院、责任街清扫制度,按制度认真组织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以检查促进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其中市水利局近年投入较多资金改造单位庭院的环境,并将单位庭院划分责任区实行责任管理,使单位市容环境卫生有了很大改观。
(三)加强宣传教育。一些单位坚持有计划地开展环境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人讲卫生,个个尽责任”意识。
(四)利用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促进业务工作有效开展。一些企业从环境卫生是企业形象的高度,把市容环境卫生作为单位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纳入日常工作狠抓落实。部分单位大力改善单位庭院的环境,投入一定的资金对单位办公场所、庭院的环境进行改造,提高单位庭院的绿化、净化和美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