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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2006〕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确保农村群众用药方便、有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2004〕75号)和国家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2006〕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健全农村合作医疗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市农村药品监督网和药品供应网(以下简称:两网)建设蓬勃发展和布局合理化,并能发挥应有作用。

  (二)实现农村医疗网点药房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化。

  (三)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评价体系。

  (四)农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权意识大大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满意度达85%以上。

  (五)落实符合我市实际、切实可行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措施。

  (六)2006年底前,实现农村药品两网覆盖到全市100%行政村。

  三、工作任务

  (一)全市每个镇均指定一名领导作为药品监督协管员(简称协管员),负责该镇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镇协管员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下同)统一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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