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成市区餐具消毒中心,在全市范围推行餐具集中清洗消毒统一配送制度。市区餐饮单位使用经集中消毒餐具达80%。
(七)在市区建立1~2个无公害水果蔬菜专门市场(直销网点)。
(八)连锁超市中食品的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100%。海产品干货销售应标明品名、店名、地址、电话等内容。
(九)加快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启动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由2005年的70.2%提高到75%以上,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卫生监督检验覆盖面保持90%以上、全年累计抽查产品品种覆盖面保持90%以上;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培育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业名牌企业。
(十)强化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检查,对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含使用过期、失效执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查处和取缔。
(十一)设立投诉举报站(点),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餐饮单位覆盖面达75%;12315、12365等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十二)各类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受到遏制。
(十三)达到国家和省的其他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畜牧、水产等部门配合,加大种植业、养殖业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的建设,推广“龙头企业(公司)+农户+标准(科技)+基地”模式,积极开展农产品和食品的认证工作。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和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专项整治,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