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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湛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6年湛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2006〕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2006年湛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2006年湛江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强化监管监测,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使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一)加快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机构建设,逐步建立覆盖蔬菜、水果产销全过程的农药残留检测网络。蔬菜农药残留得到有效控制,年检测蔬菜样品2万个以上,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降至10%以下,生产基地蔬菜检测覆盖率达50%以上,批发市场和超市蔬菜检测覆盖率达到30%以上,配送中心和农贸市场蔬菜检测覆盖率达到60%以上。畜产品中违禁药物抽检合格率由2005年的90%提高到95%以上。养殖环节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从2005年70%提高到85%以上。

  (二)市、县(市、区)建立无公害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10个以上,面积5万亩以上。蔬菜、水果生产无公害化程度达到30%以上。

  (三)“瘦肉精”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县及县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80%以上,其中市本级城区定点屠宰率达到85%以上。

  (五)市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从2005年85%提高到100%;2006年全面启动对餐饮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70%;同时指导各县(市)逐步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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