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实施情况自查与迎检工作的通知
(锡人口计生[2007]27号)
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局、新区社事局:
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办〔2007〕23号)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将于7月份由领导同志带队,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代表赴部分市、县(市、区)开展《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以下简称
《禁止两非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先行自查。日前,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工作的通知》(锡卫基妇〔2007〕21号)。为认真做好此次专项工作,迎接省人大的检查和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局、新区社事局要在5月底前,按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通知确定的自查主要内容(详见附件),先行组织自查,并于5月31日前向市人口计生委书面汇报自查情况。
二、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共同组成检查组,于6月上旬对各地贯彻执行
《禁止两非决定》情况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希望各地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附件:自查主要内容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自查主要内容
一、各地开展宣传、培训的情况,领导干部和群众的认识和知晓程度,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对
《禁止两非决定》的知晓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