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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加强出口水产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加强出口水产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2006〕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湛江市加强出口水产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外经贸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湛江市加强出口水产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

  2006年5月29日,日本厚生省实施了《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以下简称“肯定列表制度”)。在“肯定列表制度”中涉及农业化学品734种,限量标准51392个,分别是该标准实施前的2.8倍和5.6倍。“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提高了水产品的药物残留控制门槛,将给我市出口日本的海产品加工贸易产生极大的影响。同时,我市水产品主要出口国美国、欧盟对水产品药物残留控制越来越严格。为此,我市应调动各方面力量,构建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管理长效机制,以保证我市水产品顺利出口。现就我市加强出口水产品规范化管理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完善药物残留监控制度,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实现政府对有关部门管理有机统一,调控有力,监管有效,保证我市出口的水产品安全卫生质量。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海洋用海区域和内陆水产区域养殖功能规划(市海洋渔业局负责)。

  1.对全市所属海域和江河、水库进行定点水质检测,评估水质是否适合养殖,每年检测2次,重点检测重金属(铅、镉、汞、砷)的含量。

  2.对水质检测区域非投喂的水生动物(甲壳类、鱼类、贝类)取样实施食用安全检测,评估动物食用安全基数。每年检测2次,重点检测重金属(铅、镉、砷、汞)、有机氯、贝毒。

  3.对上述两类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归类,明确自然生态环境的基础状况,划出养殖功能区,编写我市海域、内陆水产养殖规划指导材料,供行政管理部门和养殖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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