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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湛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发挥四级培训网络作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一是市本级以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为龙头,发动扶贫、农业、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办学机构和中专、技工学校、社会办学机构参与,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二是县(市、区)级重点利用综合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职业中学开展初级技能和引导性培训;三是镇(乡、街道)以引导性培训为主,组织初次外出就业的农村青年学习劳动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城市生活常识,提高求职技能、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外出就业能力; 四是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开展随岗培训,提高农村青年岗位技能。
  (四)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切实提高培训转移就业效果。
  1.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完善企业岗位空缺登记制度,要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信息平台和接收基地,广泛收集本地和珠三角等劳务输入地劳动力市场用工信息;要积极与用人单位商订培训输送农村青年的协议,并按协议组织开展技能培训。
  2.建立市级劳务输出管理服务机构。进一步建设好驻广州、深圳、中山等三个劳动保障工作站,负责收集和传递用工信息,对输出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跟踪服务,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提供良好的公共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就业稳定性。劳务输出管理服务机构工作经费从培训转移就业组织实施经费中解决。
  3.提供“一条龙”转移就业服务。市劳动保障局要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制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条龙”服务基本规程》,明确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建库、岗位信息收集发布、组织签订订单、参训人员选送、基地培训鉴定、推荐就业、劳务派遣、跟踪服务等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指导各县(市、区)为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转移就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4.建立远程见工系统和劳务派遣组织网络。2007年底前,建立与省联网、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和镇(乡、街道)的远程见工系统。其中,2006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市、区),经远程见工系统实现就业的农村青年比例不低于30%。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积极参加省劳务派遣集团,农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劳动力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就业的比例不低于20%。
  (五)制定农村青年技能培训激励政策。对本市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湛府〔2006〕58号)规定,享受减、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我市农村贫困家庭标准的贫困户劳动力,应实行一次性全免费技能培训鉴定和转移就业服务(含培训期间的食宿补贴),并视今后情况将其逐步扩大到农村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其他就业困难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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