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湛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湛府办〔2006〕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湛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湛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以下统称农村青年)职业技能素质,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7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粤府〔2006〕9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23号)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快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精神,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大城乡统筹就业力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和竞争、激励手段,进一步调动农村青年个人、用人单位、教育培训机构、行业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为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粤府办〔2006〕23号文要求,2005年至2010年,全市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30%,80%的农村贫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500元以下)中有就业愿望的青壮年劳动力都能参加免费初级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具体分两个阶段:
1.2005年至2007年每年转移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净增6万人,3年共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18万人,其中减、免费技能培训不少于6万人。同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6万农村青年进行岗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