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全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意见的通知


  (四)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有技术、有管理、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档次和水平,改善经营管理,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发展。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要注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产业安全,防止产生垄断。对我省扶持和培育的重点产业中的重点企业一般不应失去控股权。切实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推动企业开发新产品。

  (五)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建立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机制。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到2010年末,我省国有小企业改制改组和改造工作基本完成,国有中型企业要基本实现股份制改造。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实施依法关闭破产;对资源枯竭的中小企业实施转产或依法退出市场。坚决取缔和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窑、小水泥、小火电、小炼铁、小玻璃、小造纸、小电石、小焦炭等企业。

  (六)加快国有大企业的联合重组,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依法推进国有企业联合重组,联合重组要遵循市场规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形成合理的产业集中度,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培育资源、重型汽车部件类的重点企业,使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支柱企业。努力将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中的重点企业打造成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骨干企业。鼓励其他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向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名优品牌聚集,构建具有区域优势的品牌企业。对不具备比较优势的国有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动其并入优势国有大企业。优势国有大企业通过增加投资以及资产、业务整合等措施,充分发挥资产的整体效能,促进重组后的企业加快发展。

  (七)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坚持企业破产不破生产力要素的原则,在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分批分期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把企业政策性破产与企业重组、改制相结合,优化资源要素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妥善安置职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办事,规范运作。企业破产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对其他拟破产的企业,继续探索依法破产的路子。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