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全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资委《关于推进全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推进全省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意见
(省国资委)
为了完善国有经济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促进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积极性。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稳妥推进,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下简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集中,向企业主业集中,尽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创造条件,推出一批融资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企业改制上市。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到2008年,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100户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通过改制、改组、改造,调整和重组,使我省大型企业集团达到25户左右。到“十一五”末,省属企业销售收入力争达到3000亿元,实现融资1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