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
“山西太原至陕西西安地区”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涵盖我省关中中东部地区26个县(市、区),面积约占我省国土总面积的13.5%,人口约占我省总人口的44.2%,生产总值约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4.8%。突出抓好这些地区的防震减灾工作,对有效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全面提升我省防震减灾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示范作用。
全省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贯彻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地震局《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06〕74号),加强监测台网建设,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健全群测群防网络,推进地震安全小区、避难防灾场所建设、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逐步开展城镇震害预测、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做好抗震加固和城市改造工作。探索建立率先实现到2020年奋斗目标的指标体系。省地震局要依法确定我省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制订推进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指导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未来及较长一段时间内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开展,全面提升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六、关注民生,大力推进我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要切实贯彻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建设部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号)精神,大力推进我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省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要制订我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我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主要措施和扶持政策。建立省、市、县各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工作。适时召开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地震安全农村民居示范工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广咸阳市旬邑县等地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作,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
七、强化宣传,增强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全省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强化防震减灾知识的普及宣传。努力把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生和国民安全教育体系,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提高公众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地震灾害风险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省地震局、省广电局等部门要加强防震减灾新闻宣传和管理,努力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既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又要切实维护好社会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