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07年高考期间车辆分流的通告
(乌政通[2007]10号)
为确保2007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为广大考生提供交通方便,我市将在2007年6月7日、8日、9日三天对市属各单位车辆实行分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流时段定为6月7日、8日、9日上午7:30--9:00,下午13:30--15:00(均为北京时间)。
二、在分流时段,禁止市属各单位车辆(高考工作车辆除外)上路行驶,缓解普通高考期间交通压力。
三、市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的检查力度,对违规现象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