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工商局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本溪经济发展21条措施的通知

  十一、拓宽服务领域,为企业提供延伸服务。对企业申办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及冠用“中国”、“中华”、“辽宁”或无行政区划名称等须上级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登记业务,由工商管理部门派专人帮助企业办理。
  十二、实施涉农四项工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品牌兴农,提高名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宣传农产品地理标志与商标注册的有关知识和认定条件。引导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新、稀农副产品注册商品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引导符合“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条件的,申办证明商标。上门服务、跟踪辅导涉农企业申报工作。
  2.合同助农,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宣传合同知识,指导涉农企业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到户、合同订单备案建档到户、合同双方诚信公示到户、合同争议调解到户工作制度。郊区和两县每个工商所联系一个“订单农业”帮扶对象,促成一份“订单农业”的签约履行,发展一个订单农业的“守合同、重信用”农户。
  3.经纪活农,促进农村商品流通。放宽农村经纪人市场准入条件,培训经纪人,建立各类农产品经纪人协会,规范其发展。
  4.红盾护农,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农资经营主体及经营渠道,取缔无照经营。实施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净化农资市场。推进农资市场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备案备查制度。公布不合格农资商品,严把农资商品入市关。推广农资信誉保险,实行农资商品质量经营承诺制。
  十三、落实各项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下岗职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开设“绿色通道”,实行登记办照实名制度,为下岗职工优先办照提供服务。同时,充分运用登记注册、市场管理和个私协会服务等职能,积极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退军人、残疾人员及进城农民兴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组织开展私营企业与下岗职工“手拉手、连心桥"活动,为下岗职工寻找就业岗位创造条件。
  十四、加大扶持力度,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及省、市工商局相关政策,打破所有制界限和行业垄断,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不限经营领域、不限经营方式、不限投资地域、不限经营规模,减少审批环节,简化登记程序,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引导民营经济参与“两个基地”、“三大支柱产业”的投资与经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