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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2 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负责起草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和救援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灾;紧急调用各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事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牵头组建危险化学品专家组,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应急值班和办理指挥部日常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组建交通治安特勤队,组织居民撤离,维护事故现场治安和实施交通管制。
  市消防局:负责组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特勤队,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抢险、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特勤队,抢救和治疗中毒、受伤人员;负责染毒区域食品卫生的检测。
  市环保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地区的环境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危险、危害范围;负责污染物质的处置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保障工作。
  本溪供电公司:负责快速修复事故地区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电力供应。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供应抢险物资,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
  驻溪部队、武警本溪支队: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紧急情况处置的会商并参加抢险、救援;及时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部队抢险救援情况。
  2.4 专家组及职责
  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专家组,组长由市危险化学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担任,负责论证救援方案,提出救援建议,进行救援处置和提供技术咨询,参与事故调查,提出改进建议。

3.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源分析

  3.1 本溪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源分布
  本溪市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氯、氨、苯、二氧化硫、工业煤气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及其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的设施、设备、容器、管道、运输工具等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源。本溪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源主要分布在本钢(集团)公司、北钢(集团)公司、市煤气总公司及其他化工企业。全市共有12个危险化学品事故灾害源重点目标:一号目标为本钢焦化厂苯罐群及煤气加压车间;二号目标为本溪北方化工集团公司厂区;三号目标为本溪县草河口东方氯碱有限公司厂区;四号目标为北钢北营(集团)公司厂区;五号目标为本钢铁业公司厂区;六号目标为市煤气总公司东坟煤气柜;七号目标为市煤气总公司紫金煤气柜;八号目标为市煤气总公司转山煤气柜;九号目标为本钢燃气厂煤气柜;十号目标为原市食品公司小堡冷库;十一号目标为本溪大有钨钼有限公司氢气罐;十二号目标为中石油辽宁本溪分公司牛心台油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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