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本溪地区发生火灾事故时,市消防局立即启动《本溪市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市民防指挥部和省消防总队报告,按预警级别分级响应。
4.2 搜集有关情况
4.2.1 燃烧物质的名称和数量、燃烧范围、火势蔓延速度和方向。
4.2.2 有无人员受到高温、烟气、火势的威胁,其数量和所处地点及抢救疏散的通道。
4.2.3 有无爆炸、中毒、触电和建筑物倒塌等危险。
4.2.4 有无受到火势、高温威胁的重要物资、设备、档案和资料,其数量、位置和实施疏散、保护的可行性。
4.2.5 可利用的水源位置及供水能力。
4.2.6 作战对象的建筑特点、建筑消防设施和毗邻情况。
4.2.7 参战人员素质、战斗能力、作战特长和灭火剂、器材装备等情况。
4.2.8 火场周围的道路及周围环境等情况。
4.2.9 当日气象变化情况及其他应了解掌握的情况。
4.3 科学组织灭火救援和全面组织各种保障
4.3.1 合理设置警戒。在火灾现场划定警戒线,设立警戒标识,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4.3.2 加强冷却保护。在进行灭火和救援中,加强重要目标保护工作,特别是对主要目标火势的发展蔓延方向及毗邻建筑和设施等目标实施有效的冷却保护,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
4.3.3 采取防范措施。关闭所有供给管线,断绝料源,并启动固定灭火装置灭火。在采取防范措施时,要在本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避免盲目行动。
4.3.4 正确选用灭火剂。根据燃烧物的性质、形式,正确选用干粉、泡沫、水等灭火剂进行扑救。
4.3.5 合理运用战术。在实施灭火和救援过程中,要抓住重点,针对不同灭火对象,采取相应的灭火战术。坚持先救人、后灭火,先控制、后消灭,先重点、后一般,先外围、后中间的原则,逐步消灭火势。
4.3.6 正确选择阵地。作战人员必须佩带好个人防护装备,充分利用地形地物,灭火力量尽量部署在上风和侧风方向,消防车尽量背对火场。当事故现场发生紧急情况危及作战人员生命和消防车辆安全的情况下,应将作战人员和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不必要的伤亡和损失。
4.3.7 保持通讯畅通。在灭火战斗中,要保证一级网、二级网、三级网通讯不间断,危险场所要使用防爆对讲机。在平时各级指挥员手机应时刻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