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猪肉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
(陕工商发明电[2007]13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期,受周边省区猪肉价格影响,我省猪肉市场价格涨幅较大。猪肉市场价格上涨,已引起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温家宝总理近期专程赴我省调研猪肉市场运行情况,并就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秩序作了重要指示。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陪同温总理调研,也就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温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周伯华局长的要求,充分认识猪肉市场价格上涨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果断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现就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企业登记注册规定,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开办生猪屠宰企业,必须持有商务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定点屠宰资格证明,且手续齐全合格,方可予以登记注册,无商务行政管理部门定点屠宰资格证明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开办经营猪肉、牛羊肉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予以注册登记,无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年检验照和日常巡查监管,严格依法清查生猪屠宰企业和猪肉、牛羊肉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非法经营肉品的行为,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各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立即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取缔非定点屠宰厂(场)和私屠滥宰行为,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从严查处经营注水肉、病害肉及质量不合格肉品行为,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病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经营行为;要特别查处规范中、小餐饮企业和大学、民工食堂的肉品来源及质量,堵住不合格肉品进入市场的渠道。对查出的违法经营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要集中查处一批肉品市场违法经营案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违法案件,震摄违法经营者。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