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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7年新农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试点县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07年新农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试点县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
(渝农发〔2007〕354号)


江津区、梁平县、武隆县农业(畜牧、水利农机)局,相关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参与建设的主要业主单位:

  2007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入全面建设之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试点县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任务完成、进度加快、作用发挥、标准提高、群众满意”。经我局新农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试点县建设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07年新农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试点县建设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新农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见实效,农民增收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试点县建设组织实施工作

  今年,我局继续坚持新农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既定的工作体系不变;局里各牵头处、配合处要加强协调沟通,三个牵头处要切实负好责、牵好头,各配合处要全力支持、通力协作;局直属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综合协调组的三个处要统筹协调各个方面,加强信息收集,及时反映情况,认真筹备各个阶段的联席会议。全局各方面的项目要集中向试点县特别是向重点示范村倾斜,凡是政策允许而且试点县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原则上都要有所体现并取得实效。各试点县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市局各处室的沟通衔接,及时反馈情况,主动争取支持。

  二、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

  各试点区县要将广泛深入地发动农民群众作为开展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试点工作涉及的各个项目建设,要赋予农民足够的发言权,项目实施前要经农民群众讨论认可、实施中要有农民群众进行监督、实施后要组织农民代表参与验收;凡是农民群众不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积极探索“支持量化、政策公开、村民自建、先建后补、广泛参与”等实施方式,让农民群众成为试点建设的参与者、管理者和受益者。

  三、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公开执行力度

  各试点区县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特别是种养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要将今年的粮食、畜牧、柑橘、村社便道等方面的直接补贴政策直截了当地告诉农民,让农民群众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努力扩大直补农民的领域和范围,让农民在享受政策的同时,自觉将思维观念和行动调整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目标上来。进一步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试点县农业、畜牧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拨付到位相关资金;同时,要不折不扣地将补助政策兑现给农民,充分发挥政策的促进和拉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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