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忠 市体育局局长
李建声 市教育局局长
王北疆 市卫生局局长
何卫刚 市商务局局长
周 群 市煤炭局局长
赵建国 市档案局局长
陈志敏 市统计局局长
田经涛 市史志办主任
武永胜 市编委办主任
卡力·吾汉 乌鲁木齐县副县长
苏晓春 天山区副区长
苏国仁 沙依巴克区副区长
陈浩东 新市区副区长
李新奕 水磨沟区副区长
刘 莉 头屯河区副区长
张 英 米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明 达坂城区副区长
张德中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复东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雷 霞 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员
编纂委员会职责:研究制定编纂《词典》的政策、措施、具体方案;协调解决编纂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指导编纂工作的实施。
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德中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编纂《词典》的日常工作;掌握编纂《词典》工作进展动态,及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负责编纂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承办编纂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民政局除负责《词典》编纂日常工作外,负责培训编纂人员,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编写工作,指导各区(县)完成行政区划和居民地名称的编写、审定工作,组织各相关单位完成统稿、审改和审定工作。
(二)市旅游局、市文化局负责名胜古迹、纪念地、旅游地名称的编写、审定工作。
(三)市建委、市市政市容局、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设施名称的编写、审定工作,包括城市道路、公路、桥梁、隧道、车站等。
(四)市国土局、市经委、市煤炭局负责自然实体名称和矿产能源等设施名称的编写、审定工作。
(五)市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名称的编写、审定工作。
(六)市林业局负责公园、广场等地片名称的编写、审定工作。
(七)市史志办负责各类行政区划名称中历史演变的审定工作。
(八)市民宗委负责词典中部分名称的翻译和审定工作。
(九)市农牧局负责草原等生态类自然实体名称的编写和审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