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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四、深化改革,配套推进。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快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加强人才培养,并与落实经费、提高技术、加强管理等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节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框架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和完善,由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举办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组成,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站为基础。主要包括县(市)人民医院、县(市)中医院、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市)卫生监督所、县(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和其他卫生机构等。

第二节 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功能

  一、县级人民医院:是全县(市)的医疗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负责基本医疗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接受镇村两级卫生机构的转诊,承担镇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以及业务技术指导任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二、县级中医院:是农村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中心,承担农村中医药预防保健、基本医疗等任务,接受镇村两级卫生机构的转诊,承担中医药诊疗技术的挖掘整理和适宜技术推广、镇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及业务指导等任务。
  三、县级妇幼保健院:是全县(市)妇幼保健、生殖保健中心,承担妇幼保健、生殖保健、妇女儿童健康信息监测等任务以及对镇村两级的业务技术指导,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全县(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综合协调与管理职责。
  四、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的技术管理与指导中心,承担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卫生检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公共卫生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技术指导与咨询等,负责传染病和各类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以及对镇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培训、监督指导等。
  五、县级卫生监督所:依法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服务人员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做好食物中毒等预防控制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六、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中心,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任务,负责对村级卫生组织的技术指导和村卫生站医生的培训等。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服务和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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