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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

  3.卫生服务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现行的财政分级管理体制,使卫生事业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区域间、城乡间卫生资源分布和卫生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基本医疗保健的可及性,安全卫生饮用水,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农村公共卫生指标明显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
  4.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卫生服务整体水平较低。由于待遇差,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机构难以吸引和留住较高学历卫生技术人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大多数为中专或中专以下学历,相当数量的从业人员仍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偏高,卫生服务整体水平较低,严重影响广大农村患者的就医信心。
  5.农村卫生服务网三级之间关系松散。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以及政府用于农村卫生的投入和事业费比例偏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自主性增强,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弱化,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农村卫生服务三级网的三级之间关系日趋松散,农村卫生服务网的整体效能大大弱化。

第二章 广东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目标和建设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完善农村卫生机构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健全县、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从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第二节 发展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村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等措施,到2010年,建立起基本设施比较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运转有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协同发展,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需求。

第三节 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省卫生厅、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总体规划、指导原则、支持范围和重点、相关政策措施等要求,编制本规划及明确基本建设标准,各地制定本地区具体项目建设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和政策措施,确保规划整体目标的实现。
  二、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按照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功能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内卫生资源、人口数量、自然和交通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农村卫生机构的布局。在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建设标准,以改、扩建为主,填平补齐,确定建设项目。不搞重复建设,不搞“形象”工程。
  三、整体筹划,分步实施。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省达不到基本建设标准的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做出总体建设计划,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以当地市、县级政府为主,省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分类给予补助,有重点地逐年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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