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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付 杰   市监察局局长
      赛福鼎·艾则孜   市交通局局长
      李建声   市教育局局长
      李永胜   市文化局局长
      王北疆   市卫生局局长
      张亚南   市农牧局局长
      秦继军   市水务局局长
      何卫刚   市商务局局长
      周 群   市煤炭局局长
      乔 泉   市市政市容局局长
      古丽·阿不力木   市旅游局局长
      朱惠鹏   市广电局局长
      任洪岩   市环保局局长
      唐庆令   市房产局局长
      辛建军   市国土局局长
      西日甫江·伊明  市药监局局长
      阿合买提江·米那木  市工商局局长
      刘新民   市质监局局长
      曹学敏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效雨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廖明辉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邵喜国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葛广峰 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葛广峰兼任,每个成员单位安排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任联络员。
  三、工作对象和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建材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水利、贸易等单位;农机、旅游等行业;人员密集场所;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区(县)、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四、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各区(县)政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从落实责任、建立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考核、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是否制订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资金和期限,明确了责任人,制订并落实了监控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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