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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大学区管理论坛活动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大学区管理论坛活动的通知
(沈教发〔2006〕129号)


五城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工作的意见》(沈教发[2006]66号)精神,积极推进学区化管理,决定启动“大学区管理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大学区管理论坛将依托沈阳教育网“基础教育”栏目的“大学区管理论坛”专栏(将于近期开通)进行,论坛内容分为规定栏目和自拟栏目两部分:

  一、规定栏目:在该栏目中分设5个子栏目,分别为大学区概况、区级管理制度、区级活动、学区长论坛和学区展示栏目。

  1.大学区概况栏目:将本区小学和初中的所有学区公布在栏目中,并发布相应的学区情况简介,字数不限。要求于12月20日前完成。

  2.区级管理制度栏目:上传各区学区划分工作的各种制度、大学区管理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学区长工作职责、学区硬件资源共享制度、课程资源共享制度、人力资源共享制度、学区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要求于12月20日前完成。

  3.区级活动栏目:可随时上传区里统一组织开展的大学区活动的各种资料(文字、图片、表格均可)。

  4.学区长论坛栏目:各学区长围绕大学区管理这一主题,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文章,题目自拟,文章要求紧密结合开学后本学区工作实践,内容充实,观点鲜明。要求于12月30日前将论文发布在专栏中。发布论文的同时要发布学区长的简介,字数不限。学区长轮值的,可根据轮值情况增加新内容。

  5.学区展示栏目:各学区要将本学区制度建设、工作计划、总结和本学年度内组织的学区教研交流、学区内教师培训、学生文体活动等各类内容及时发布在专栏中(文字、图片、表格均可),向全市展示。今后凡学区活动都可随时发布在该专栏中。

  二、自拟栏目:鉴于各区及每个大学区的情况各不相同,为形成一个良好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交流氛围,在论坛中开设自拟栏目。各区可在自拟栏目中自行增设子栏目和相关内容,以全面展示本区学区化管理和论坛活动的开展情况。

  大学区管理论坛是为推动城区学区建设、提高学区长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充分调动各学校积极开展互帮互助、最大限度发挥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重要平台,各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号召各学区认真参与,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打破原有的界限,更新观念,真正推动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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