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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专报信息》:将各县区、各部门上报的紧急重要信息按市政府领导分工直接向领导专报的不定期内部刊物。主要刊载需要市政府领导紧急处理的重大问题;具有倾向性、苗头性而不宜扩大报送范围的问题反映;市政府领导紧急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带有敏感性的政治问题或有关社会稳定问题;重大突发性事件,包括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和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一事一报,不定期出刊,字数在1000字以内。发送范围为市政府市长、分管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
  《兰州信息》:为市政府专门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上报重要信息的刊物,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主要上报国务院、省政府领导关注的大事、要事或受到中央以及中央各部委及省委、省政府肯定、表彰的工作做法和经验。根据信息内容,印送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
  二、记分标准
  市政府办公厅对各县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及转报省政府办公厅及国办秘书局被采用的信息实行记分制。具体记分标准如下:
  1、《政务摘报》采用信息,每条计3分;
  2、《政务参考》采用信息,每条计10分;
  3、《专报信息》采用信息,每条计5分;
  4、《领导参阅件》采用信息,每条计5分;
  5、《兰州信息》采用信息,每条计5分;
  6、市政府领导批示信息,每条另加10分;
  7、省政府办公厅采用信息,每条另加15分;
  8、省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10分;
  9、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另加20分;
  10、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15分。
  11、同一内容的信息,特别是紧急重大信息,一般以最先报送并被采用的计分,后报送的不计分。
  12、对失实信息每条罚20分。一年内出现两次报送信息失实,取消全年评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自2007年4月1日起开始按照上述记分标准进行统计,其结果在每月信息采用情况通报中公布。年终根据每月得分结果累计排定名次,并以此作为考核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评选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

  附件2:
兰州市政务信息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了认真做好市政府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务信息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合理地评价政务信息质量,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指导基层工作、为社会和群众服务的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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