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的通知

  3.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
  学校要广泛开发、动员各种社会力量,通过聘请校外辅导员、法制校长等共建形式,积极为他们创造各种条件,鼓励他们参与学校的德育工作,以丰富学校德育工作的内容,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到2010年,每所学校都要建立、发展一支关心学生成长、甘于无私奉献、教育经验丰富、富有时代特色的校外辅导员队伍。每学期至少要请校外辅导员到学校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三)主题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深入开展各种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体现创新,突出效果。“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主题教育活动:
  1.爱国主义教育。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了解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和中国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结合2008年奥运会在中国举办、沈阳是分会场这一有利契机,以“办好奥运会,当好小主人”为主题,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2.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落实《沈阳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方案》。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媒体宣传、讲解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中小学生深刻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涵;要通过各种实践活动,使中小学生在实际生活中“知荣辱,明是非,立言行”,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3.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倡导“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未中小学生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
  4.生命教育。将中小学心理健康、青春期、毒品预防、法制、安全、公共卫生、预防艾滋病、环境保护、性教育、国际理解教育、感恩教育等各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不同年级的实际需要,融入到生命教育中。到2010年底,普通高中心理健康课开课率要达到90%,初中达到80%,小学达到50%。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