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的通知
(沈教发〔2006〕132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在具体实施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附:
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十一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2005年11月沈阳市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德育为首,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以深化德育课程改革为重点,以德育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以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基础,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生命教育、诚信教育等各项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德育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内容进一步深化,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主课堂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2.德育教研科研有成果,地方德育教材成体系,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
3.德育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典型突出,形成一支有影响的德育工作骨干力量;
4.中小学生文明素质明显提高,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热爱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成为中小学生的主流。
5.德育手段不断走向现代化,建立网上德育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德育工作效率;
6. 德育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德育工作和谐发展,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三位一体”育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