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安良好。各种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化解,各种不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控制,社区居民能够充分享受生活,实现安居乐业。按照“一区一警”模式建立警务责任区,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有专兼职相结合的治安服务队;全年无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无可防性案件发生;社区内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无家庭暴力,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有明显成效;掌握社区内房屋出租情况,暂住人口登记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的管理等项工作有明显成效;社区秩序稳定,无群体上访,无“黄、赌、毒”,居民普遍有安全感。
(五)环境优美。社区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社区居民普遍有很强的环保意识和公德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环保、卫生的良好习惯。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效果明显,无“天女散花”、无卫生死角、无楼道内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侵占绿地、无违章建筑、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占道经营,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省或全国先进水平;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持良好,达到净化、绿化、美化标准;街、巷、庭院等公共场所管理井然有序,实行动态保洁,居民出行无障碍。
(六)文明祥和。居民群众崇尚学习,遵纪守法,邻里团结、家庭和睦,求知氛围浓厚,生活品位高雅,互帮互助蔚然成风,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能够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板报、墙报、阅报栏等固定宣传阵地5处以上;有社区市民学校,能针对不同居民需要经常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较高,对社区的认同感强,能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无封建迷信活动,无“法轮功”练习者;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成果显著,“三相”(相认、相知、相助)、“四百”(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活动得到有效开展;图书阅览室定时开放,藏书不低于2000册;文化活动室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活动内容健康,无赌博现象;社区内有400平方米以上的户外活动场地,有全民健身路径,每季度能组织1次大型文化体育活动。
三、评比办法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以本《实施方案》作为开展检查,指导和评比工作的依据和工作规范,每年开展一次创建和谐社区评比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和动态管理。具体评比程序如下:
(一)考核。由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平时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各区、县(市)根据街道考核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抽样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