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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蚌埠市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蚌政〔2006〕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落实政策,强化服务,强力推进,全市涌现出一大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怀远县人民政府等4个县区政府“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政府”称号;授予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0个单位“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安徽黄山卷烟总厂蚌埠卷烟厂等10家企业“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企业”称号;授予宋岗梧等14位同志“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克服困难,拼搏奉献,为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
  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政府(4个)
  怀远县人民政府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蚌山区人民政府
  禹会区人民政府
  二、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10个)
  蚌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总工会
  蚌埠市妇女联合会
  怀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固镇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五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龙子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蚌山区人事劳动局
  禹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企业(10个)
  安徽黄山卷烟总厂蚌埠卷烟厂
  蚌埠百货大楼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分公司
  蚌埠市百惠(国际)时装有限公司
  蚌埠铁路保安服务公司
  蚌埠环宇工艺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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