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市信访局负责拆违、拆迁过程中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实施步骤
张公山大塘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从2006年9月开始到2010年9月结束,共5年时间。大体用2年时间对张公山大塘环境进行整治、建设;用3年时间对周边区域旧城进行改造。前2年大塘环境整治区域内拆违、拆迁工作,具体分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强化宣传;集中力量、实施动迁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06年9月-11月)
各区对所辖已确定的B、C、D区域违法建筑和居民房屋等要进一步调查,掌握情况、汇总资料、研究问题,由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同时,各区分别制定完成《张公山大塘环境整治的拆违、拆迁实施方案》、《张公山大塘环境整治的信访、维稳方案》;市国土局制定完成《张公山大塘环境整治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拆迁主体和拆迁区域政府共同制定完成《张公山大塘环境整治的拆迁、安置方案》;市建委制定完成《张公山大塘污水管网建设方案》、《张公山大塘环境整治的道路、园林景观建设方案》;市水利局制定完成《张公山大塘清淤方案》、《张公山大塘岸线整治方案》;市城投公司在筹措拆迁补偿资金到位的同时,制定完成《张公山大塘环境整治拆迁地块出让方案》。
(二)建立组织、强化宣传阶段(2006年12月-2007年2月)
各区成立相应的组织,确定专人、抽调专门力量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的任务。要强化宣传,形成单位宣传、社会宣传、媒体宣传,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造势、强势,以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有拆违、拆迁任务的单位要利用墙报、板报、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各区要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在拆违、拆迁区域内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组织宣传车、致居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适时组织背景报道、追踪报道、深层次报道,努力在区域内形成拆违、拆迁的强大声势和执法氛围。
(三)集中力量,实施动迁阶段(2007年3月-2007年12月)
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分期分批、滚动推进”的工作思路,B、C、D区域,拆违、拆迁并举,以拆违促拆迁、以拆违推拆迁。各区根据各自的任务,按照先机关、后单位,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方法,全面强力推进拆违工作。对企业单位的拆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动迁。被拆迁人有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实行责任包干,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与被拆迁人谈话、动员,限期拆迁。
六、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