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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蚌埠市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
(蚌政〔2006〕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有关部门和机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皖政办〔2006〕30号)的要求,市政府对市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业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298项,转报项目50项,取消项目59项,现予公布。
  市国税局等9家垂直管理部门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市直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垂直管理部门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略)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审批项目

  市档案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地震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项目
  市旅游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粮食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统计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城市规划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物价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体育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广播电视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卫生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
  市文化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林业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水利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农业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
  市交通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
  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人事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财政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民政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公安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教育局行政审批项目
  市经济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
  人民银行蚌埠市支行行政审批项目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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