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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政府印发2006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

蚌埠市政府印发2006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
(蚌政〔2006〕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今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以及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2006年工作要点,市政府研究确定了12个方面157项重点工作和各项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协同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排出了完成进度时限。现将2006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分解下达,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统领全局,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全面和超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实施的目标,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目标的分解、实施和协调。协同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主动承担并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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