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制度。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量化指标,完善评价体系。下级经贸部门每年底要向上一级部门报送本部门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计划安排。
2、经费保障
要进一步落实经费,为加快推进普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苏办[2004]55号文件精神,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并逐步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投入。各市经贸委和企业要安排相应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安排和阶段要求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
各级经贸委和企业要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统一认识,为“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三是建立健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做到普法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人员做。四是组织编写“五五”普法教材和辅导资料。普法教材和辅导资料要确保质量,防止粗制滥造。五是各地区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试点或联系点,以点带面,发挥好试点或联系点的示范和样板作用。六是分期分批轮训不同层次的普法骨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
各级经贸委和企业要全面展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确定重点,明确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规定的学法时间,分别对委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分期分批轮训。要及时组织普法工作年度总结,交流经验,相互启示,共同提高。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
各级经贸委和企业要按照“谁规划、谁实施、谁验收”的原则,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届时,江苏省经贸委将根据江苏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要求,结合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验收标准,组织“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并根据考核验收结果评选“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