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根据《
行政许可法》和《
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明确经贸执法依据,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依据。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
4、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有错必纠,努力使行政复议的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不断完善办案协作制度,加强上下级机关、机关之间以及机关内部法制工作机构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和配合,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紧密结合经贸业务工作特点,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规章制定、行政复议、法律顾问、政务公开等制度。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普法机构
成立江苏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由省经贸委主任任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委分管法规工作的副主任任副组长,法规处处长任普法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经贸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省经贸系统的普法工作机构,负责对全省经贸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组织编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材和辅导资料;宣传推广各市经贸委和有关企业的先进普法经验;培训省经贸委机关干部职工、各市经贸委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和重点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2、任务分解
省经贸委各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沟通、合作,实行整体联动,形成普法工作的合力。具体分工如下:
(1)对全省经贸系统的普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经贸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经济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