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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省科学技术厅等关于印发《江苏省清洁生产“十一五”行动纲要》的通知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农林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清洁生产 “十一五”行动纲要》的通知
(苏经贸环资〔2006〕685号)


各市经贸委(经委)、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建设局、质监局、农林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及《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全省清洁生产的推行力度,我们联合制定《江苏省清洁生产“十一五”行动纲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江苏省清洁生产“十一五”行动纲要》

  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用改进技术,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及《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全省清洁生产的推行力度,特制定本《纲要》。

第一部分 成绩与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将推行清洁生产作为“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重要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省经贸委、环保厅制定《江苏省“十五”后三年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省经贸委、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排污费扶持清洁生产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地方排污收费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在省财政的支持下,先后从省级污染防治基金和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多万元,用于支持140多项清洁生产改造项目的实施。自1997年以来,围绕太湖、淮河、长江沿线等重点流域,化工、轻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在全省先后组织2000多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数量在全国名列前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各种改造方案,共节约新鲜水7200万吨,削减废水排放量5600万吨、化学需氧量6.8万吨,取得增收节支效益50多亿元,企业主要污染物削减幅度在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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