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地区。2007年我省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为浙南、浙东南及浙西北山区,淳安、临安、永嘉、乐清、平阳、苍南、文成、泰顺、新昌、磐安、武义、仙居、衢江、开化、常山、庆元、景宁、龙泉、遂昌等县(市、区)需要重点防范。杭嘉湖、宁奉、温黄、温瑞等沿海平原是地面沉降易发区,嘉兴市秀州区、南湖区、桐乡市、海盐县、平湖市、嘉善县,台州市路桥区、椒江区、温岭市及温州市龙湾区是地面沉降重点防范县(市、区)。
2.重要交通干线及山区公路沿线。金温铁路丽水、温州段,龙丽、丽龙、金甬高速公路,金温高速公路丽水、温州段,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海、乐清段,上三高速公路新昌、天台段,杭金衢高速公路浦江、义乌段,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淳安段,以及在建的杭徽、台缙、诸永、黄衢南等高速公路的沿途大部分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崩塌、滑坡及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县、乡级山区公路,千岛湖等大型水库库区公路,特别是乡村“康庄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公路等级低,滑坡、崩塌隐患较多。
3.重点矿山。富阳市万市一带灰岩矿、常山辉埠一带石灰石矿、兰溪灵洞西山寺白坑石灰石矿、绍兴漓渚铁矿、青田钼矿、青田叶腊石矿、武义萤石矿、泰顺辉绿岩矿等矿山尾矿库及矿渣堆场存在滑坡、泥石流隐患,采空区存在地面塌陷隐患,开采面存在崩塌隐患。各地露采建材、石料矿山及废弃矿山,也存在较多崩塌、滑坡等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前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市、县(市、区),要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10)》的要求,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争取年内完成修编任务。规划修编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操作性,并做好前后规划的衔接。
(二)做好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今年是全省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关键年,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快工作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好项目的实施,财政部门要落实好项目配套资金,水利、气象、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现资源与成果共享。要总结推广临安、淳安、永嘉、乐清、衢江、武义、景宁和龙泉等8个试点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经验,全面完成桐庐、富阳、建德、宁海、余姚、苍南、文成、泰顺、长兴、安吉、嵊州、诸暨、东阳、义乌、兰溪、浦江、磐安、天台、龙游、常山、莲都、庆元、遂昌、青田等24个县(市、区)野外调查与成果的编制,启动并基本完成萧山、余杭、瓯海、瑞安、平阳、上虞、新昌、婺城、金东、永康、仙居、江山、开化、缙云、云和、松阳等16个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野外调查工作,为2008年全面完成调查与评价任务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