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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见


  (一)全面推行新一轮地税征管改革,按照改革方案设置征管组织机构,建立和完善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

  (二)科学合理地界定征、管、查专业化管理机构的职能。基层地税部门要严格按照新一轮地税征管改革方案界定的征、管、查之间的职能,切实加强相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解决因职能不清、职责不明、衔接不利等而造成“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三)以责定岗,以岗定人。基层地税部门要在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的过程中,细化每个征收管理岗位,建立和完善岗位职责,严格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引入激励机制,考评结果要与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绩效挂钩,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

  (四)严格征管质量考核。基层地税部门要把征管质量“六率”考核作为衡量征管工作水平的主要指标,在征管质量考核中要应用征管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考核指标,自动进行考核评价。

  四、强化税源监控

  (一)加强纳税人的户籍管理

  1、对纳税人依法进行登记,实行亮证经营,建立征管档案编码和税源户籍管理档案制度,全面掌握税源底数和分布状况。按照省局关天《江西5处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商登记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问题的通知》,定期与工商、国税部门进行比对,确保税源户籍管理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2、建立户籍管理片管制和日常巡查制,按经济区划或街道路段划片进行管理,明确户籍管理责任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歇)复业、注销以及非正常户管理实行日常巡查,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最低限度减少漏征漏管户。

  (二)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以及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1、认真按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税源户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和相关生产经营及税源变化情况。

  2、对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企业和固定个体工商户实行划片(组)管理,实行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的办法,降低征纳成本,简化办税手续。

  3、对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依靠社会护税协税网络,加强社会监控,有效实行社会综合治税。

  4、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应建立土地面积、应税土地面积;房产原值、应税土地面积;车船数量等档案底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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