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全省地税系统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理新管理理念,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手段,夯实管理基础,提高基层地税征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全江西省地税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基层地税部门是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载体,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好坏是衡量地税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志。要把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努力引导基层创新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征收管理基础工作的总体要流求是: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税源清楚,监控到位;程序规范,执法严格;管理扎实,服务优化;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二、加强基层征管制度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基层征管制度。基层地税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强化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的措施。结合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征管制度和办法,针对基层征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征管措施;对当前地税征管中的难点的难点、热点等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定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加大税源控管的力度。
(二)统一征管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基层地税部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书,简化审批程序和办税程序,严格按省局制定的全省地税征管流程、表证单书进行操作。
(三)坚持依法治税,推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征管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针对税收征管中的每一个执法环节设立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杜绝税收征管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越权行为的发生,绝不允许“引税”、“买税卖税”“垫税”“空转税款”“提前征收”和随意减免税,对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执法违法行为,应当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实行专业化管理,明晰征管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