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度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二、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申报和跟踪服务工作。
  三、提高完善就业创业基地(园、区、街),基地内创业人数30人,创业带动就业再就业人数150人。
  四、继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2006年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率达到所辖社区总数的60%。
  五、制定全年再就业资金预算,积极筹措并落实区本级财政配套资金40万元以上,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市劳动保障局
  一、指导各县区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25万人,其中失地转城人员5500人。
  二、指导各县区全年完成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其中安置“4050”人员再就业6000人。
  三、职业培训0.9万人;创业培训900人;培训新技师340人;职业技能鉴定1万人次;免费职业介绍1万人。
  四、指导各县区继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市辖各区2006年底“充分就业社区”达到60%,三县城关镇2006年底“充分就业社区”达到30%。
  五、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六、做好全市就业创业基地(园、区、街)建设指导工作,市本级就业创业基地(园、区、街)运转正常数2个。
  七、确保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年末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养老保险18.7万人、失业保险18.03万人、医疗保险27.3万人、工伤保险10.2万人、生育保险6.9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服务率85%以上。
  八、及时制定出台再就业新政策的相关配套政策,认真做好有关再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工作,积极参加市再就业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九、积极承办“阳光再就业工程”专项活动。

  市财政局
  一、
筹措就业再就业资金3769.23万元。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含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岗位补贴(含公益性岗位);落实免费职业培训(含创业培训)补贴;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落实免费职业介绍补贴;落实组织起来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资金;落实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相关经费。
  二、审批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小额担保贷款;据实支付银行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三、根据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每月用款计划,确保再就业资金和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