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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计划 
  (一)动员阶段
  2006年6月,成立湛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2006年6月,召开全市创模工作大会。
  2006年6月,按照本方案要求,将创模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目标责任书。
  (二)实施阶段
  2006年6月,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本方案中的《湛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和《湛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下达的任务,制订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报市创模办审核并组织实施,每月向市创模办反馈实施进度。
  2006年8月,完成编制《湛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文本》(简称“创模规划”),并按程序完成上报省环保局初审、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查。
  2006年9月,邀请国家创模专家或省创模专家给我市各部门讲授创模指标具体要求。
  2006年10月,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创模规划。
  2006年11月,市创模办召开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跟踪检查2006年度创模工作。
  2006年11月,开始整理创模档案资料、原始记录,并请省专家和国家专家指导完善。
  2006年12月前,市人民政府向国家环保总局递交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申请文件。
  2006年12月,开展一次城市环境保护公众满意率模拟调查。
  2006年12月,检查2006年创模任务完成情况和创模规划实施情况,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
  2007年1月,根据2006年创模工作完成情况,制定2007年工作方案。
  2007年6月,根据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检查,对尚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限期整改。
  2007年7月,邀请国家或省创模指导小组前来检查指导。
  2007年11月,开展一次城市环境保护公众满意率模拟调查。
  2007年12月,检查2007年创模任务完成情况和创模规划实施情况,制定2008年工作方案。
  2008年6月,根据上半年创模工作完成情况和创模规划实施情况,调整下半年工作方案。
  2008年7月,邀请国家或省创模指导小组前来检查指导。
  2008年8月,完成创模资料收集、整理、综合分析、汇总,完成撰写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完成制作画册和VCD,做好迎接考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验收阶段
  2008年9月,全面进入预检、预申报阶段,开展一次城市环境保护公众满意率模拟调查,请省环保局对我市创模工作进行预审。
  2008年9-10月,创模指标巩固提高阶段。
  2008年11月,我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申请省环保局预验收。
  2009年1月,向国家环保总局汇报创模工作情况,请国家环保总局调研,并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验收申请。
  2009年2月,迎接国家创模工作技术评估组现场核查、档案核查及明察暗访,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组来我市考核验收。
  2009年,我市创模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并取得正式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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