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05年度湛江市生态示范村和表彰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湛府〔2006〕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的环境保护方针和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创建活动的精神,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的工作部署,我市自2005年正式开展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以来,广大农村创建工作十分踊跃,以生态和生态经济学原理作指导,发展生态农业,加强村镇环境整治和建设,有效保护了村镇生态环境,促进了农村可持续发展,使我市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生态示范村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我市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霞山区海头街道办事处特呈村委会等33个单位为湛江市生态示范村,并对雷州市环保局等2个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作为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突破方向,重点加强环境基础建设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方面的指导和帮助,结合国家“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积极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支持,加大村容村貌的整治以及生态农业、节水农业、太阳能、沼气等的建设力度,创建出更多各具特色的生态村模式,为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05年度市级生态示范村及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湛江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2005年度市级生态示范村及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生态示范村(园)
(一)廉江市
廉江市新民镇塘底村
廉江市横山镇新农村
(二)雷州市
雷州市客路镇坡正湾村
雷州市客路镇彬家东村
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
雷州市附城镇河北村
雷州市沈塘镇下坑村
雷州市南兴镇荇洲村
雷州市龙门镇足荣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