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凡在湛江市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生产,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依靠科技增收致富、年种养纯收入10万元以上、对当地经济发展起到带头作用的农民,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种植业
(1)农作物年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
(2)应用良种和增产技术面积达95%以上。
(3)应用节水农业技术面积50%以上,应用综合防治病虫害面积100%。
(4)应用机械化生产程度达60%以上。
(5)作物的平均产量比当地同类作物前三年平均产量增产10%以上。
(6)所从事生产必须有利于促进农业生态良性循环和有利于资源可持续发展。所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质量要求。
2.林业
(1)连续两年以上,每年承租土地造林100亩以上;或近五年中有三年租地造林,累计面积300亩以上;或连续三年育苗(包括绿化苗木)收入10万元以上。
(2)造林必须有完备的承租土地造林合同;育苗的有比较完善的收支账目。
3.畜牧业
(1)有较大的规模。牛年出栏200头以上,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羊年出栏400只以上,禽类年出栏4万羽以上。综合类养殖户,以主项的指标评比为主。
(2)技术较先进。立足当地资源,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倡导无公害养殖,产品符合“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生态”要求,成效比较明显。
(3)依法经营,完成国家所规定的各种税收任务。
4.水产业
(1)养殖户从事水产养殖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
(2)出口产品养殖(对虾、罗非鱼)须取得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登记证书。
(3)养殖场地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4)养殖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从事水产养殖职业资格。
(5)养殖场的各项管理制度(生产记录、用药记录等)健全。
三、评选程序与方法
“一千个农业种养能手”评选活动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制定评选标准,评选出本地区农业种养能手,按行业性质,在每年10月向市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候选单位(附送推荐材料一式20份,每份材料在1500字以内)。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后报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