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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湛发〔2006〕6号)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⒈重大意义。社区是地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般指居民委员会辖区。社区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基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新阶段,社区日益成为城市管理的重心、居民群众生活的主要空间,在城市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建设平安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工程,是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创建文明城市,打造平安和谐湛江的重要举措,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时代发展对城市基层工作的新要求,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湛江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⒉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湛江这个主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各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文明建设为载体,以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社会服务的载体、社会管理的依托、社会稳定的基础,使社区在发展基层民主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创造安居乐业美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
  ⒊目标任务。努力创建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新型社区。(1)自治好。居民自治、充满活力,社区的建设得到加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民主制度健全、规范,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当家作主。(2)管理好。管理有序、机制健全,社区各种组织完善,职责明确,民主协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共驻共建等机制健全,家庭与家庭、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3)服务好。服务完善、造福群众,社区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手段齐全,服务质量、服务水平高,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满意的服务。(4)治安好。治安良好、安居乐业,社区治安管理到位,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井然。(5)环境好。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社区有较科学的建设规划,建筑、绿化、垃圾清扫保洁管理、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6)风尚好。文明祥和、文化繁荣,居民的守法意识、公德意识、互助意识较强,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邻里友爱诚信、团结亲善、守望相助,家庭和睦幸福、亲情浓郁、互敬互爱。通过努力,到2010年,赤坎区、霞山区、开发区80%以上的社区,其他县(市、区)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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