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5年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
(沈劳社函〔2006〕23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部队、外埠驻沈企业: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5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辽劳社函[2006]33号)和市统计局的数据,现将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公布如下:
一、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6393元,月平均工资为1366.08元。
二、2005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895元,月平均工资为1657.92元。
三、2005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14068元,月平均工资为1172.33元。
四、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7331元,月平均工资为1444.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