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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蚌政办秘〔2006〕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165号令),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市政府决定建立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会议召集人:朱惠权 (市政府副市长),成员:牛方岩(市政府副秘书长),朱求胜(市残联理事长),王琦(市文明办主任),徐伟红(市监察局副局长),高健清(市民政局副局长),肖超(市财政局副局长),陈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石麟(市统计局副局长),李苏闽(市地税局副局长),赵玉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桂阳(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残联,朱求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议题:通报全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残疾人就业工作信息,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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